公安局都有什么部门
公安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1. 刑事部门: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2. 治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处理各类治安案件。
3.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城市交通营运秩序的监管和交通事故处理。
4. 消防部门:负责火灾预防、灭火和救援工作。
5. 出入境部门:负责管理公民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
6. 人口管理部门:负责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等事务的管理。
7. 内安全保卫部门: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8.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包括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
9. 政治部:负责全局队伍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
10. 审计处:负责监督全局公安经费收支及财政法纪的执行。
11.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负责经济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
12. 内部单位保卫局:负责内部单位的保卫工作。
13. 出入境管理总队(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公民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等事务的管理。
14. 反恐怖和特警总队:负责反恐怖活动和特警工作。
15. 监所管理总队:负责监管看守所等工作。
16. 警务航空总队:负责警务航空工作。
17. 特勤局:负责特勤工作。
18. 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负责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19. 禁毒总队:负责禁毒工作。
20. 指挥部(区域警务合作办公室):负责警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挥调度。
21. 警务督察总队(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办公室):负责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
22. 警务保障部:负责警务保障工作。
23. 治安管理总队:负责治安管理相关工作。
24. 刑事侦查总队: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25. 机动侦查总队:负责机动侦查工作。
26. 网络安全保卫总队:负责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27. 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负责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
28. 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
29. 法制总队:负责案件审查和法律指导监督工作。
30. 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负责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工作。
此外,根据不同的级别和地区,公安局还可能包括其他部门,如派出所、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等。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公安机关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