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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录负责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1:11:52    

立案庭的主要职责包括:

审查立案材料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民事纠纷、行政案件、执行案件的起诉,决定是否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刑事公诉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对应由本院受理的各类上诉(抗诉)案件审查立案。

审查应由本院受理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并决定是否再审立案。

审判流程管理

对本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对审限(审理办案的期限)跟踪督办。

法律文书送达

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

诉讼费用管理

核算诉讼费,办理诉讼费的缓、减、免手续。

司法救助

负责司法救助申请事宜。

信访工作

负责信访工作,处理来信来访。

管辖权异议审理

审理管辖权异议等程序上诉案件。

监督与指导

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立案工作。

其他工作

包括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及调解。

对立案阶段提出的管辖异议案件进行审理裁决。

审理不服管辖异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等上诉案件并作出裁决。

综上所述,立案庭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案件受理、立案登记到审判流程管理、法律文书送达等各个环节,均需严格把关,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