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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证据是外部证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07:25    

外部证据是指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与被审事项有一定联系的第三者提供的相关证据。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应收账款的回函:

由被审计单位的债权人或其他相关方提供的关于应收账款存在和金额的证据。

被审计单位的律师或其他独立专家提供的证明函件:

关于被审计单位资产所有权或负债的证明,由独立第三方出具。

保险公司的证明函件:

关于保险合同或赔偿情况的证明,由保险公司出具。

寄售企业或代售企业的证明函件:

关于代售或寄售业务的证明,由这些企业出具。

证券经纪人的证明书:

关于证券交易的证明,由证券经纪人出具。

银行对账单:

由银行出具,反映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存款和交易情况。

购货发票:

由供应商出具,证明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交易。

应收票据:

由债务人出具,证明欠款金额和还款日期。

顾客订货单:

由顾客出具,证明订货信息和交易意向。

有关的合同和契约:

由被审计单位与其他方签订的合同或契约,证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些外部证据一般由被审计单位以外的第三者直接提供给审计人员,没有经过被审计单位职员之手,因此具有较其他来源形式证据更高的可靠性。审计人员在评价外部证据的可靠性时,需要考虑其来源的可靠性、是否存在被涂改或伪造的可能性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