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需要提审
需要提审的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符合再审条件的 ,一般应当提审。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请再审审查案件,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提审的情形外,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应当裁定提审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
所涉法律适用问题在最高人民法院内部存在重大分歧的;
所涉法律适用问题在不同高级人民法院之间裁判生效的同类案件存在重大分歧的;
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更有利于案件公正审理的;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审的其他情形。
刑事案件中,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情况,可以提审。
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在辖区内属于新类型,且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具有诉源治理效应,有助于形成示范性裁判,推动同类纠纷统一、高效、妥善化解的案件;具有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适用分歧的案件,下级人民法院应当报请提级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提级管辖。
原判决、裁定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审理后作出的,或是系经原审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作出的,以及原审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案件,这些情形下也可以提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05条规定,对于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是在适用法律上有错误,或者案情疑难、复杂、重大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情况的案件,也可以提审。
总结来说,需要提审的案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1. 上级法院认为下级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错误时;
2.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具有全国性重大影响或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的案件;
3. 刑事案件中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等情形;
4. 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
5. 原审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