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什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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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08:30:22
法院传票应当由以下人员签字:
本人签字:
如果受传唤人本人在场,应当亲自在传票上签字,以证明已经收到传票。
同住成年亲属签字:
如果受传唤人本人不在场,其同住的成年亲属可以代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如果受传唤人有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可以代签。
拒签处理:
如果受传唤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传票,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传票留在受传唤人的住处,即视为送达。
总结:
本人签字
同住成年亲属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拒签时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这些规定确保了传票的送达和确认过程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