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转学需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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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2 02:08:52
在南宁转学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提供相关的材料。以下是详细的转学手续:
转入手续
学生家庭户口本 (核原件,不需留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核原件,不需留复印件)。
转学申请书。
原就读地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适用于广西以外省份学生转入)。
《南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入业务办理表》(由转入学校填写并上传学籍系统)。
主管教育局的审核同意(在学籍系统中操作)。
转出手续
由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学,学校做好登记。
转出学校开具义务教育学生转学联系函》。
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及学籍档案材料,并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章。
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 每学期开学前一周至开学后两周内办理,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除外),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 办理地点
其他注意事项
转学一般以就近入学为原则,如拟转入学校的班级学生数已满额,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自行与其他班额未满的学校联系转学事宜。
学生因家庭地址变迁、家长工作关系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转学的,需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并经转入和转出学校校长同意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转学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