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什么叫再审申请人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5:20:10    

再审申请人是指 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不服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被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第三人等。他们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者通过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抗诉而提起再审,目的是改变或撤销已生效裁判文书对其不利的内容。

具体来说,再审申请人一般是原审当事人,但案外人有时也可以作为再审申请人,例如在执行过程中对标的物有主张权利但不能通过新的诉讼程序维护自己利益的案外人。再审被申请人则是再审申请人所针对的原审中的对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审中胜诉的当事人。

申请再审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对象包括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但有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只有四类裁定(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以及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