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漏罪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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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6 16:09:06
对于遗漏罪行的处理,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先并后减”原则
当发现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有其他未判决的罪行时,法院应对新发现的罪行作出判决。
将前后两次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合并衡量,然后扣除已执行的刑期,执行剩余部分。
数罪并罚
如果漏罪与前罪属于同种犯罪,也应实行并罚。
对于不同种罪行,可能会数罪并罚。
刑期计算
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追诉时效
如果罪犯在服刑结束后被检举出有漏罪,且漏罪仍在法定追诉时效之内,有关部门将依法启动对漏罪的单独追诉程序。
法定程序
无论在哪个阶段发现遗漏罪行,都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充分的证据来认定犯罪事实和量刑。
补充侦查
如果遗漏罪行在侦查阶段被发现,侦查机关会补充侦查。
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发现,检察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移送相关证据或者自行补充侦查。
重新起诉
补充侦查完毕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退侦限制
遗漏罪退侦后,公安机关可以进行补充侦查,但退侦次数以两次为限。
处理遗漏罪行时,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需依法行事,确保被告人权益,并严格依法惩治遗漏犯罪。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处理方式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