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用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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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5:24:22
办理协议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
结婚证原件(如果遗失,可以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关系证明)。
双方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两张个人近期的免冠照片。
申请受理
双方需亲自携带上述资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和证件是否齐全,以及是否符合离婚登记的条件。如果只有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在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
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接收离婚申请之日起,有30天的冷静期。在这段时间内,任何一方都有权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满后,如果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需要在接下来的30天内再次前往登记机关,以完成离婚登记的后续步骤。
审查与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将对双方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彻底审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将进行离婚登记,并发放离婚证书。
领取离婚证
登记机关在审查过程中会确认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并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如果满足条件,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建议:
在准备离婚协议时,务必详细列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关键条款,并确保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
在整个过程中,双方需保持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均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而延误离婚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