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什么时候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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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12:51:22
无形资产应当在 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并计入损益。具体摊销规定如下:
取得当月摊销:
无形资产在取得当月开始摊销,无论其是当月增加还是减少,均从当月摊销开始计算。
预计使用年限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应根据其预计使用年限确定。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则按照以下原则摊销:
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合同和法律均未规定的,摊销年限不得少于10年。
终止确认时止: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终止确认时止。在处置无形资产的当月,不再进行摊销。
综上所述,企业在取得无形资产后,应从取得当月起开始摊销,并在其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地摊销,处置当月不再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