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需要带什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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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0 17:28:23
收房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和资料包括:
交房通知书(原件)。
房屋所有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房屋所有权人其中一人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并提供银行信息。
所有产权人印章(包括未成年人私章,必须与预售合同中留存的一致)。
他人代办该房屋交房手续的,应提供产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公证手续的公证书原件等。
大修基金交存凭证。
婚姻证明(如适用,视具体情况而定)。
贷款合同及首套房证明(如适用,视具体情况而定)。
购房发票收据。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实测面积登记表等。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在收房前与开发商或物业进行确认,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