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常识 >

工会可以列支哪些费用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29:53    

工会经费可以列支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宣传活动支出:

包括工会组织日常的学习、劳动竞赛,举办各种报告会、展览会、讲座和其他技术交流的宣传费用,以及各种宣传工具的购置维修和集体订阅的报刊杂志等支出。

文艺活动支出:

包括工会开展业余文艺活动所需的设备购置费和维修费,举办联欢会、艺术展览等文艺活动的经费,还包括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工人图书馆的设备购置维修和日常经费。

体育活动支出:

包括工会举办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设备购置维修费、经费、运动用品和服装费。

工会干部训练费:

指培训工会专职人员的费用。

工会行政费有关支出:

包括工会专职人员的人员经费、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

补助支出:

包括工会会员的困难补助和职工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费用。

其他支出:

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

上缴经费支出:

按规定比例上缴上级工会的经费。

事业支出:

用于工会所属为职工服务的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费用以及对独立核算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专项资金使用:

补助下级工会支出,县级以上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的补助款项。

社会责任支出:

包括社会公益捐赠、建立慈善基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

工作支出:

包括办公室设备的采购、举办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支持,及参加国际交流活动等。

职工教育支出:

用于支持职工的教育和发展,如举办职工教育讲座、培训等。

文体活动支出:

用于支持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如举办运动会、文艺演出等。

职工集体福利支出:

用于支持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活动,如逢年过节、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

其他活动支出:

用于支持工会组织的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活动。

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

用于基层工会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中发生的场租费、布展费、设备租赁费、资料费、交通费、餐费、异地参赛住宿费、聘请裁判费、专家评审费、奖励费等支出。

设备、设施维修:

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的必要补助。

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费用:

用于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项工作活动的费用。

慰问困难职工费用:

用于对特困职工的救助。

基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

用于基层工会的日常办公和差旅费用。

工会专兼职会计、出纳员的岗位津贴:

用于工会专兼职会计和出纳员的岗位津贴。

这些费用应当严格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文件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和《工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