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做出什么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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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1 11:33:22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方通常会做出以下承诺: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方承诺具备签订合同的法定资格和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合同义务。
合法经营状态
投标方声明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不良状态。
无不良记录
投标方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资质及范围满足要求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投标方需确保其资质及范围满足招标公告中的要求,并且所有成员已签订共同投标协议。
遵守法律法规
投标方承诺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提供真实材料
投标方承诺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不提供虚假信息。
公平投标
投标方承诺在投标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不进行不正当行为
投标方承诺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履行合同义务
投标方承诺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的承诺履行义务,包括工期、质量、安全等方面。
承担法律责任
投标方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罚没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限制交易和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这些承诺旨在确保投标过程的公正性、透明度和合法性,同时也是投标方对招标方的庄严保证,有助于维护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