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解读《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安全风险防范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
4月16日,应急管理部举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解读《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称《总体预案》),并介绍安全生产有关重点工作进展。
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局长范朝晖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总体预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与2005年应急预案相比的特点和主要内容。

范朝晖
范朝晖介绍,《总体预案》科学把握与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之间的关系,主动适应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新的形势要求和实践需要,提出了一些创新措施。包括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优化国家和地方层面突发事件应对组织指挥体系及应急指挥机构组成。明确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应当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将安全风险防范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加强风险早期识别和信息报告、通报。细化突发事件预警分级、发布、传播、响应、解除等规定,建立预警与响应联动机制。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应急响应制度,优化国家层面4个级别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及程序的有关要求;对地方结合实际细化应急响应制度作出安排等。
范朝晖表示,2005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实施以来,在推动建立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防范应对突发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应急管理实践不断丰富,各类风险耦合、链发对应急指挥体系、信息报告、协调联动、应急保障等提出了新的要求,突发事件应对面临新的形势。《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势在必行。
范朝晖提到,《总体预案》充分吸收近年来我国应急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队伍力量、物资保障等方面改革创新成果,总结固化现场指挥、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有力有序有效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更完备、更稳定、更实用的制度保障。
《总体预案》着力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在制度、信息、资源、响应和行动等方面的整体协同联动,加强部门间、军地间,以及跨灾种、跨区域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资源协调和响应联动,实现各类应急资源和力量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形成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为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
红星新闻记者 刘亚洲 付垚
编辑 张寻 责编 高升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