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哪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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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6 18:53:04
城市低保的审批通常在 民政部门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
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社区审核:
社区(居委会)受县级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对申请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实后,在社区张榜公布。无异议的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连同其它证明材料一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街道(乡镇)审查: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接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回,并委托社区(居委会)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县级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公示与发放:
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后,指定申请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对批准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对无异议的,由社区(居委会)代发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低保证,并通过金融机构发放保障金;有异议的,由管理审批机关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纠正。
建议您在办理城市低保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严格按照上述流程进行申请和审批,以确保顺利完成低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