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楼都办什么手续
购买房屋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仔细审查开发商的“五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开发商具备合法的开发资质和房屋销售资格。
支付首付款
支付首付款并保存好首付款收据,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误会。
填写贷款申请表
到与开发商有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携带首付款收据、购房合同、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户口需提供一年以上暂住证明)、收入证明等材料,并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银行审查
银行信贷人员会对购房者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和逐级审批,如果符合银行的贷款条件,将通知购房者签订《个人房屋按揭贷款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
购房者需到房产所在房管局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证明该房产上存在银行的抵押权,同时还需办理产权抵押公证和房屋保险。
在银行开立账户
购房者需与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并在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售房人也需在贷款行开立售房结算账户或存款专户。
银行放款
经过审核并办妥相关手续后,贷款行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的存款账户内,或划入售房人的存款账户内。
按期还款
贷款人必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否则银行有权收回房屋。
偿还完毕贷款
贷款本息结清后,购房者需注销抵押登记,成为房屋的真正主人。
办理产权证
房屋买卖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出售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依法生效后30日内双方应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产权证。所需资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证明书刊号、商品房购销合同书(或预售合同书)、房屋分户平面图、缴款发票、交易监证文书等。
其他相关手续
购买预售商品房应办理预售登记,签订预售合同30日内,买卖双方应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验收房屋,办理入住,开发商必须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购房人应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并交纳维修基金及各项管理费用。
建议在购房过程中,购房者应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手续和流程,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或房地产中介机构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