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要完成哪些
竣工验收需要完成以下主要内容:
工程竣工预验收
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
监理工程师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
承包商整改完毕后,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需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初步验收
建设单位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组织初步验收,检查工程技术资料和施工记录是否齐全、真实,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成立验收委员会
建设单位根据初步验收情况,组织成立验收委员会,负责具体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代表组成。
详细验收
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进行详细验收,检查工程质量、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工程技术资料和施工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签署验收意见
验收委员会在详细验收后,签署验收意见,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单位在收到验收意见后,按照意见进行整改,并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说明工程概况、施工情况、技术指标、安全性能等方面的信息。
技术交底和技术培训
施工准备阶段,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培训,制订相应的技术管理制度。
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
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检查工程质量
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