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类不能被继承
被继承人与他人共有的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例如,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在一方去世后,其子女只能继承属于去世一方的那一半,而另一半则归另一方配偶所有。
使用权而非所有权的财产。比如,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城市公有住房的承租权等。这些财产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具有很高的价值,但因其性质为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保险金、抚恤金、赔偿金等具有特定用途的财产。这些财产通常具有特定的使用目的和受益对象,如保险金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抚恤金是为了抚慰烈士或伤残军人的家属,赔偿金则是为了弥补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因此,这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而应按照其特定的用途和法律规定进行分配。
指定受益人的财产。如人寿保险、养老保险、基金定投等金融产品,以及遗嘱中明确指定受益人的遗产。这些财产在设立或遗嘱制定时就已经确定了受益对象,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其他继承人继承。
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它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当承包人去世时,其承包经营权通常会被收回或重新分配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居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使用权。这一权利同样不能继承,因为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
国有资源使用权。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探矿权等,这些权利通常由国家授予特定企业或个人,并附有一定的期限和条件。由于这些权利不属于个人所有,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知识产权中的部分权利。虽然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中的财产权益部分可以继承,但如作者署名权、修改权等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则不能继承。这些权利与创作者的个人身份紧密相连,无法转让或继承给他人。
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这些财产是国家或单位对因公伤亡、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个人及其家属提供的经济补助。这些费用一般具有专属性质,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综上所述,这些财产由于其特殊的性质或法律规定,即使是亲生儿女也无法继承。建议在处理遗产继承时,要特别注意这些不能被继承的财产类别,以确保合法合规地处理遗产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