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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未聘任合规负责人等情况,荣正咨询收警示函,曾出具存虚假记载的财务顾问报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0 10:12:00    

日前,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网站,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荣正咨询”)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经查,荣正咨询存在未成立合规部门、未聘任合规负责人和合规管理人员的情况,合规管理机制未有效建立。

上述行为不符合《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27号,经证监会公告〔2020〕20号及66号修订,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荣正咨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监管机构已对27家投顾违规的公司开出39张罚单,处罚力度显著加强,呈现出机构与个人双罚并重的监管态势。值得注意的是,其中10家违规公司被处以严厉的业务限制措施,暂停新增客户期限从1个月至6个月不等。

据天眼查APP,荣正咨询基本信息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4445万人民币,实缴资本4000万人民币,并已于2022年完成了A+轮。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控股股东均为郑培敏,持股比例为50%。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财务顾问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荣正咨询曾在去年9月份被警示,涉及出具的财务顾问报告存虚假记载问题。

经查,荣正咨询为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鹏鹞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鹏鹞环保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激励对象为他人代持的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江苏证监局表示,荣正咨询及经办人吴慧珠在对鹏鹞环保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时未能勤勉尽责,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决定对荣正咨询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