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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算是劳动争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2:58:22    

劳动争议通常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确认。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等。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涉及劳动者被除名、辞退、辞职或离职时产生的争议。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包括工作时间安排、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涉及劳动者因劳动所得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问题产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包括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发生的争议。

此外,劳动争议还可以根据其他标准进行分类,例如按照当事人人数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按照内容分为履行劳动合同争议、开除争议、辞退争议、辞职争议、工资争议、保险争议、福利争议、培训争议等。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的争议属于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因此不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综上所述,劳动争议涵盖了多种类型,主要涉及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如有劳动争议,建议首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如无法解决,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