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减免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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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13 03:34:23
当前针对化肥的减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增值税免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和农业机械,免征增值税。
尿素产品自2005年7月1日起暂免征收增值税。
有机肥产品自2008年6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钾肥由免征增值税改为实行先征后返。
产品税减免
对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碳酸氢铵、普通过磷酸钙、钙镁磷肥三种产品继续免征产品税。
原生产上述产品的化肥生产企业,其改产销售的小尿素、小磷酸钙铵产品免征产品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
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征收所得税。
其他优惠政策
自2015年9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和进口化肥统一按13%税率征收国内环节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2018年5月1日起,化肥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0%。
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农业生产,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建议关注最新的政策动态,以便及时了解和利用相关优惠。